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哈工大研〔2026〕2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开展未来学部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组织
(一)未来学部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马振中
副主任:徐明媛、彭珂、席伟健(马克思主义学院)
成 员:王世璇、冯泓、计军平、许博、张力智、戴冬晖、林晓钰、戴天晨、侯舒艨、林晓玲、黄凯程、补琳倩(2026—2027届学生代表)、周天宇(2026—2027届学生代表)、王知非(2026—2027届学生代表)。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成员不少于7人,应包括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人员和学生代表。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曾受处分但已解除;(四)诚实守信,品学兼优;(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在申请年度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开题;(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在申请年度按时完成相应阶段的过程考核且未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八)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期间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原则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奖学金评审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报送学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及评审实施细则。
(三)名额分配
在考虑研究生培养规模的基础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倾斜,名额分配原则上考虑各类别参评研究生总数,同时统筹兼顾学科特点。
研究生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所依托的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增成果。
四、评选过程
按照深圳校区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执行。
五、异议处理
对学院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对学部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部公示阶段向学部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应及时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未来学部
2026年8月
公示期:8月18日-8月24日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未来学部未来设计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未来学部建筑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未来学部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未来学部外语系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